广西教育

2014, No.864(24) 13

[打印本页] [关闭]
本期目录(Current Issue) | 过刊浏览(Archive) | 高级检索(Advanced Search)

今年起河南中小学校不得责令学生留级不得开除学生

摘要(Abstract):

<正>据大河网消息,最近,河南省公布了《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细则》),规定学校不得接收6周岁以下的不足龄生入学,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能责令学生留级、转学、停学、退学,不得开除学生。《细则》提出,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,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,入学1个月内建立学籍档案,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。学籍档案内容除基础信息及信息变

关键词(KeyWords):

Abstract:

Keywords:

基金项目(Foundation):

作者(Author):

参考文献(References):

扩展功能
本文信息
服务与反馈
本文关键词相关文章
本文作者相关文章
中国知网
分享